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推进我校利川产学研用基地(以下简称“利川基地”)建设,加强各领域科研工作,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特面向全校教职工公开发布2023年暑期校级“揭榜制”首批科研项目(利川基地专项)研究任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暑期校级“揭榜制”首批科研项目共42项,涉及规划设计类、应用技术创新类、森林康养类、文旅融合发展类、运营管理与市场营销类和老年大学课程设计类共六大类,各学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组织教职工进行申报,详情见附件1。
在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六大类科研项目之外,学校鼓励申报人在利川基地休闲度假期间,根据自身所长,结合利川基地实际,自选(自主提出)研究课题,及时报校科技发展处、发展规划处,一经通过立项后,获得相应的经费资助。
二、项目申报对象
具有完成课题的专业背景和基础条件的教职工都可以申报项目,鼓励新进教师积极申报。原则上承担2022年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先集中精力完成在研课题,不纳入本次项目申报对象。
三、项目申报方法
各学院和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线上线下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充分动员本单位教职工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申请专项项目,主动参与学校的建设,推进利川基地朝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
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化申报。申报人认真研阅项目申报指南,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于7月25日前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科发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暑期校级揭榜首批项目申报”。
联系人:杨学领 电子邮箱:13457577@qq.com
联系电话:027-89648050
四、项目评审安排
(一)形式审查。科发处初审项目申报书,对申报书的格式、经费、学院意见等环节进行初审、汇总。
(二)专家评审。科发处、发规处将联合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从研究的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
(三)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确定后,按程序择优立项,报学校批准后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五、项目实施和结题要求
(一)学校为赴利川基地工作、调研、度假的教职工,报销武汉往返利川动车二等座车费,并提供住宿条件,具体参考学校7月13日《敬告全校教职工》通知执行。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为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指导项目负责人结合自身优势精心组建研究团队,切实推进项目按计划实施。
(三)项目负责人要统筹规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履行科研任务,按期完成研究内容,并在项目截止时间后两周内提交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办理项目结题。
(四)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业务费、劳务费等,无需编制经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经费使用,具体参照《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2023年暑期校级“揭榜制”首批科研项目(利川基地专项)清单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处 发展规划处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