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生院关于胡朝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武生院人〔2020〕11号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经研究决定:
一、聘任:
胡朝阳同志为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校美术馆名誉馆长;
尹继鸣同志为艺术与设计学院常务副院长、校美术馆馆长;
任家永同志为艺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
阎轶娟同志为艺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
二、免去:
任家永同志艺术与设计学院常务副院长、校美术馆馆长职务;
王丹同志艺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职务。
三、胡朝阳、尹继鸣同志为学校五级教育职员,享受中层正职干部待遇;阎轶娟同志为学校六级教育职员;任职试用期均为六个月(至2021年1月28日)。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