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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3语言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2018-【021】
日期:2018-06-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语言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2018-【021】

我校因教学需要,需建设语音实验室6间,现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商,欢迎有实力履约的合法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地址: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一号)。

2.投标时间:2018年6月26日16:3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3.投标地点: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监察处(行政楼323室张老师,电话027-89649680)。

4.招标文件获得:本文件即为正式招标文件,自行下载即可。

5.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递标书时需到我校财务处(行政楼127室)交纳投标保证金RMB壹万元整(现金或刷卡)。

7.关于本次招标活动的详细事项请见投标人须知。

8.技术答疑:周老师027-89647389

郑老师027-89646029(网络部分)

商务答疑:别老师027-89648890

投诉电话:张老师027-89649680

二、标的概况:

1.语音教室数量6间:40座普通语言实验室2间,40座智能化语言实验室1间,56座智能化语言实验室3间。

2.功能要求:

(1)普通语言实验室:满足外语教学课堂需求,可进行听、说、读等各类教学,包含基础平台(管理平台、综合教学平台)、听力教学平台、口语教学平台、阅读教学平台、口语考试等模块。

(2)智能化语言实验室:满足普通语言实验室等基本语音室教学功能外,还需具备以下先进性功能:协作式小班化互动教学系统、自学辅导教学系统、多媒体教学软件、云桌面管理平台等。

3.系统要求:

(1)语音高保真:语音实时传输,对讲延时小于10MS。

(2)稳定性要求:学生机在不开机或突发故障时,可具备常规的听力及口语教学。

(3)教师主控机安全防护:教师主控机在系统崩溃时须具备秒级还原。

4.资质要求:

(1)产品国际质量认证: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服务等须通过ISO 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符合国际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出具生产厂家的产品CCC认证及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自主知识产权:投标软件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分别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产品化程度:所提供产品软件的操作方式统一,资源、信息、数据能够实现共享。所有软件尽量为同一品牌,为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以及提供服务的便利性,所投语音系统主要设备(同步传输主卡、同步传输交换机、语言学习终端、多媒体控制平台、耳机话筒组等主要设备)必须为同一品牌。

5.服务要求:

(1)免费安装调试,免费进行系统使用培训。

(2)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湖北省内有固定的维护人员并有能力及时处理所有可能发生的故障。

(3)售后响应速度为24小时内登门服务。

(4)从设备验收之日起终端设备免费保修3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6.设备配置:

(1)普通语言实验室、智能化语言实验室设备配置见附件。

(2)投标单位在满足功能的要求下,可根据自身情况填写设备配置相关内容。

7.其他说明:

(1)请投标单位务必在正式投标前,到我校查看现场,并到外国语学院登记备案。因投标单位未查看现场而导致投标出现偏差的,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2)标书中请提供详细设备配置型号、参数清单。

(3)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原厂服务承诺函,如不能提供,招标方有权拒签合同并有权在其他投标单位中选择满足条件者。开标前获取原厂服务承诺函,导致其他投标单位无法获取原厂服务承诺函的行为,为恶意投标行为,一律作为废标处理。

三、评标概要:

1.参加竞标单位制作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需密封)。

2.根据投标价格(合理低价)、售后服务、同类项目中标情况、公司资质等因素综合确定中标单位。

四、标书内容:

1.投标单位的简介、资质、项目业绩、技术方案及优势等。

2.设备具体配置、品牌、规格型号、详细技术指标及性能说明等。

3.最低报价按设备配置清单逐项列出单价,最后计算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4.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时间、软件免费升级等)。

5.最快供货期。

五、投标保证金:

若未中标则此款在结果公示次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此款即转为履约保证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此款不予退还:

1.投标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不参加竞标的;

2.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

3.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4.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行为的;

5.中标后恶意弃标的。

六、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3.中标单位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采取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学校采取非正常手段迫使学校满足其条件的;

6.以其他方式损害学校利益或者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采购中心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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