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生院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9〕130号),为做好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四、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未注册的申请人请及时注册。平台网址: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 2.自2019年8月27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特别强调:《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 各学院、各单位要结合科研团队实际,统筹规划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本项目的申报工作。 3、本次项目申报我校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项目汇总后,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指导,并将指导意见向申报人反馈,申报人要结合专家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并于9月25日下午5点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正式申报书。 4、请申请人严格按安排的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 5、请项目申报人认真阅读附件材料,了解申报政策和要求。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杨学领 , 联系电话:89648050,地点:行政楼410室。 科技处 2019年8月28日 |